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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史料汇编

鲍鹭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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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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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鲍鹭滨老师,任教于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厦门市骨干教师。从教20年,长期在高三毕业班任教,有丰富的高三备考经验。曾在省市各级教育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参与多项省市教研课题,多篇论文发表于CN级教学刊物。作为主编的教学论著,《厦门六中素质教育课改研究丛书——中学新万博史料教学集萃中国古代史》(上下卷,ISBN 978-7-5459-1793-2)已经在202012月中旬正式出版。

编辑推荐

本汇编参照人教版高中新万博选择性必修教材,以通史体例进行编撰,本卷为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部分。资源包括文档和两部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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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电子史料汇编主要针对人教版高中新万博教材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精选经典中外名家通史论著和专题论著内容,辅以优质论文的论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对点解析。素材可以作为选择性必修一备课、命题等参酌使用。

目录

专题史料分册——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史学材料汇编

         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性             …………  0001—0003    鲍鹭滨

     第一章  古今中外政治体制的发展

     第一节  家国天下华夏政治体制的嬗变           …………  0004—0071    鲍鹭滨

     第二节  西方古今政治体制的因沿嬗替           …………  0072—0159    鲍鹭滨

     第三节  近代以来中国共和的曲折演进           …………  0160—0241    鲍鹭滨

     第二章  古今选官的选拔考核的管理         

     第一节  中国古代选官选拔与稽查演变           …………  0242—0279    鲍鹭滨

     第二节  西方职业文官制度的形成历程           …………  0280—0332    鲍鹭滨

     第三节  近代以来中国选官的发展演进           …………  0333—0370    鲍鹭滨

     第三章  古今道德和法律

     第一节  中国古代礼法并施的治理模式           …………  0371—0404     

     第二节  西方古今法律教化的继承发展           …………  0405—0506    鲍鹭滨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  0507—0533    龙廷忠

     第四章  古今民族关系和国家关系          

     第一节  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和对外交往           …………  0534—0621    沈海财

     第二节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和国际法的发展    ………… 0622—0649    阳亚洲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外交                                 ………… 0650—0696     

     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 0697—0727      

第五章  古今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第一节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和社会治理        ………… 0728—0749    张义俊

     第二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 0750—0836    鲍鹭滨

    

第六章  古今货币与财税制度

     第一节  货币的使用和世界货币体系的形成     ………… 0837—0930    王文庆

     第二节  古今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 0931—0990     

     附加章  我国新万博上的大一统国家治理(另附)

     后记                                                                 ………… 0991               鲍鹭滨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古今中外政治体制的发展

                   第一节  家国天下华夏政治体制的嬗变

史学材料导读:三皇五帝时代

大约到了农业社会时期,散布在各地的部落之间已经有了很松散的联系,与从前各部落间互不相属有别。各部落共推共主,共主有维持各部落间秩序的责任,这种共主后来被称为

——摘编自李定一著:《中华史纲——从传说时代到辛亥革命》,重庆出版社,20196月,第一编第一章,第26

 

史学材料研读一: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早期国家的构建

史学聚焦1夏王朝的建立及其国家机构

夏王朝是我国新万博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新万博正式进入了文明时代。

夏族,姒姓,是活动于中原地区的古老部落。到禹父鲧时,夏部族已是雄踞大河南岸的著名部落,称为有崇氏,其首领鲧,又称崇伯鲧。据载,有崇部与大河北岸太行山共工氏都是富有平治水土经验的部落,在尧舜时期,鲧和共工氏均为争夺王权的失败者。后来,禹又继续联合共工氏以及其他众多的部落,在伊、洛、河、济一带开展治水工作,改过去的塞为主的错误做法,改为疏浚为主,就是依据地势的高下,疏导高低的川流积水,使肥沃的平原广野能减少洪水泛滥的危害,散漫的流水又能汇积到一定的地方,有利于与人民生活有关的水陆动植物的生长繁殖。经过治理,原来大都集中在大平原边沿地势较高地区的居民,迁移到比较低平的原野中,开垦那里肥沃的土地。这一时期,生产力有了显著提高,为突破原始社会桎梏,进入文明时代打下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日夜操劳,三过家门而不入,禹终于取得治水和生产的成功,从而赢得了众多部落首领及其部众的拥护,被拥戴为夏后氏,成为诸夏之族最高的君长,初步确立了王权。有关禹的治水功绩,随着时代的推进,不断被夸大,甚至被神化。

征讨三苗后,禹又沿颍水南下,在淮水中游的涂山(今安徽蚌埠市西郊,现属怀远县)大会夏、夷诸众多邦国君长或部落首领,这就是涂山之会。史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论语·泰伯》)他们前来参加大会,对禹朝贡,行臣服礼,成为王朝统治下的诸侯。涂山之会是夏王朝正式建立的重要标志。

禹死后,子启继立。由于传统的禅让观念没有完全消除,东方偃姓之族的伯益就曾借此与启争夺王位。启又打败了有扈氏,扫除了障碍,巩固了王权,王位的世袭制度得以确立,从来开始了我国新万博上的家天下局面。

钧台之享,夏王朝的统治基本确立了·昭公四年》内说:夏启有钧台之享

夏王朝的阶级结构和国家制度

夏王朝是在原始父系氏族公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保存了大量原始社会的制度和习俗,国家制度尚属初建,还远未达到完善的地步。在一定意义上说,夏王朝处于国家形成后的早期阶段。

早期国家的世袭王权是世袭贵族,就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说文》解释说: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是用以表示一种新的社会机体的首长,他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并且对他们握有生杀之权。(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38页。原始的父权家长制成为后世宗法制度的萌芽。早期国家组织,是以父权家长制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国家即父权大家庭的扩大。

从夏代开始,国君拥有天下,统治着众多的邦国,各邦国统治着众多的大家族,大家族在一定的区域内控制着为数不等的族民。原来的部落首领转化为一邦之,父权大家庭的族长则转化为世袭贵族,充任邦国的官尹。邦国的全部土地都为邦君所有,其下各级贵族各有邑聚,建有,役使努力耕作田地或从事其他劳作。这样,从夏代开始,在众多邦国之上的王室拥有天下,诸侯(邦君)有,大夫有。国家的组织形式和贵族等级制度因初创而显得简单,但彼此是相适应的。

由于早期国家组织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不断发展成熟起来,所以在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保持旧的血缘联系,古代的姓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联系。各级贵族之间依姓氏的区别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辈分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办法,成为原始宗法制的初型。

夏王朝的国家机器基本上奠定了后世国家的框架。夏王为一国之君,拥有较高的权力,其下为六卿,又称六事之人,分管民事、军队等事务,是地位较高的官员。六卿制下有僚属和下属官员,各自组成一定的统治部门。军队和刑法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暴力统治的重要手段。夏王朝建立之后,为了巩固政权,强化对反抗势力的镇压,制定了我国新万博上第一部奴隶制法典——《禹刑》,也出现了早期的监狱。刑法的出现是国家形成的重要标志

小结:《礼记·礼运》所载的天下为家小康之世,其特征就是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家天下统治,有武装保卫的坚固的城池作为统治的中心,有维护统治秩序的各种仪礼制度。在这些基本条件下,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妻,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夏代开始已经具备了国家的特征,从此,中国的新万博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摘编自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第5版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第二章,第3034

 

引证材料1

对夏朝的考古研究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然而,近几十年的考古发现表明,夏朝是中国新万博第一个组织大规模公共生活的王朝。尽管夏朝不是唯一的早期国家,却无疑是那个时代最繁荣的国家之一,在中国开创了世袭君主统治的先河

古代传说认为夏朝的建立者是贤君禹,他有效地组织了治理洪水的工程。同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一样,组织大规模公共工程的需求促进了公认权威的产生和正式的政治机构的建立。尽管有关夏朝政治机构的资料没有保存下来,但是,王朝的统治者很可能通过控制各个村落的首领,在整个黄河流域中部地区行使权力。夏朝鼓励建立城市和冶炼金属,因为统治阶层需要管理中心和青铜武器来维持他们的统治秩序。最近在洛阳附近发掘的二里头遗址可能就是夏朝的首都。发掘表明,这个城市有一个大的、像王宫一样的布局,同时还有很多简朴的房屋、制陶作坊和一个青铜冶炼间。

——摘编自本特利、齐格勒著,魏凤莲译:《新全球史——公元1000之前文明的传承与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第5章,第133页。

 

引证材料2

夏初的另一桩大事是称王,不用类似盟主的的称呼,并使王位(天子是尊称)由一家族世代传下去。人民怀念禹而拥禹子启,据说众口说:吾君帝禹之子也。王位世袭于是形成。当然有人反对。有扈氏不服,发动战争,最终被消灭,天下咸朝,但问题并未解决。启做了十年天子而崩,传位儿子太康,太康即位不久便被有穷氏后羿所逐,从此流亡在外。到少康攻灭后羿的臣子寒浞(寒浞杀后羿而自立为王,凡四十年)而复国。由此可见,王位世袭制实行初期所遇到的阻力仍然相当大。

——摘编自李定一著:《中华史纲——从传说时代到辛亥革命》,重庆出版社,20196月,第一编第二章,第38

编者按:从禹到桀,夏王朝共传十四代、十七王。《竹书纪年》谓夏代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夏王朝大约从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1600年,统治了470年,与《竹书纪年》基本相符。

史学材料研读二: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

史学聚焦1英国文官制度的确立

  1. 英国早期文官制度的改革

文官队伍混乱、腐败、效率低下的弱点在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充分暴露出来,并开始引起社会的密切注意。受战争影响,国家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赤字爆长,但无人知晓国币是如何花用的。1780年,议员柏克指出:无论过去或现在,没有一位财政大臣能够准确掌握或粗略估算出每年的财政支出情况,因而无法保证财政工作的正常进行。财政问题激起社会对政府工作的强烈不满,议员们纷纷要求对文官状况进行调查。于是,下院成立了两个调查小组,一是公共账目调查小组,二是文官小费与赏金调查小组,对政府财政账目和文官经济收入进行详细调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经数年调查发现,不少官职是多余的,许多习惯和制度已经过时。两个小组把调查结果汇集为27份报告,揭露了文官制度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并提出如下改革建议:

第一,各部门财会人员必须努力保持本部门的财政收支平衡,并定期向财政大臣汇报:财政账簿是国家财产,必须存放在政府机关中,妥善保存,以备后人查阅;财会主管人员离任时应将全部账簿移交给继任者,财政账目的连续性不得因人事变更而中断。

第二,各部门实行统一的簿记格式和方法,账簿一律使用英文和通用的阿拉伯数字,必须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第三,废除挂名闲职,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明确各种职务的责任和义务;合并或撤销部分指责相同的官职;任职人员必须亲自完成份内工作;取消所有官职的法定任期,实行随时辞退制。

第四,实行单一的等级工资制,废除工资以外的各种收入,将小费、节日赏金等几种一起建立统一的工资基金。工资标准应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即根据职务高低、责任大小确定不同文官的工资数额。不得征收工资所得税。

第五,废除由现任文官资助退休文官的旧习惯,实行统一的退休金制度。凡因年龄、疾病等原因而退休的文官都有权享受退休年金,其数额以不超过退休前工资的一半为限。

第六,严禁任命文官时收取佣金;恩赐制可继续保留,但恩赐权只限于部门主管大臣,文官晋升应以资历为依据。各部门的首席文官应从资深文官中选拔。

第七,为保证文官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担任重要职务的文官必须拥有年工资3倍的财产。国务大臣官邸、财政部、海军部的高级文官在录用时必须宣誓:除工资外不接受任何小费和赏金,不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如若违犯,随时罢免,并永远剥夺担任公职的权利。

上述建议体现了人们对政府公职人员的两个基本要求:廉洁和效率,奠定了后来一系列行政管理改革方案的原则基础。

1782年,公共账目调查小组的报告提交议会,引起议员们的强烈兴趣。经过热烈讨论,下院通过了11个决议,颁布了第一批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法案。这些决议和法案意味着廉洁和效率应作为政府工作基本价值标准的原则已得到官方正式承认,标志着英国文官制度改革历程的开始。

在此后40多年内,英国通过议会立法和行政手段,不间断地进行了多方面的具体改革,初步奠定了近代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

改革首先从整顿财政机构入手1785年,议会通过法案,废除了已不起任何作用的财税审计员,成立审计署,以加强对各部门财政账目的审核和对财政人员的监督。审计署主要成员及下属职员均由财政部任命,其薪酬实行定额工资制,不准收取小费。这一改革措施取得一定成效,税款征收和入库速度明显加快,各部门的经费超支现象有所缓和。然而,财政系统中的弊端并未(也不可能)根除,许多部门采取拖延呈报账目等手段逃避财政审查,如军需处连续11年未将财政账目上报审计署。

建立审计署收效甚微的主要原因在于,审计署官员仍实行任命制,因而许多人缺乏专业财会知识和技能,不能胜任工作。另一方面,自北美独立战争结束后,政府每年的正常岁入逐步增长,从1784年的1000万镑增加到1807年的3200万镑,这意味着财政审计工作量扩大了3倍,审计署无力承担如此繁重的任务。此外,那时簿记方法仍沿用旧制,使用多数人不熟悉的拉丁文和拉丁数字,从而加重了审计工作的困难。为提高审计效能,1821年议会通过法案,规定财政簿记一律改用因为和大众化的阿拉伯数字,革除了一些过时的、繁琐的簿记形式。但由于各部门的财会人员习惯于传统方法,不甘心放弃既得利益,对改革总是采取消极、抵制态度,因而财政系统中的混乱、低效、腐败状况没有根本改观。

革除挂名闲职是这一时期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由于挂名闲职早已是国家统治机器的组成部分,既得利益者不愿放弃手中的特权,加之不少思想保守的人认为挂名闲职是一种私人财产,担心废除后会危及自由财产权制度,因而这方面的改革同样阻力重重,步履维艰。最初,政府采用消极方式,即:当某一挂名闲职出现空缺时不再任命继任者,让其自然消亡。在1797年以前,关税部门共有46个挂名闲职通过这种方式被取消。后来,改革步子加大,政府改用积极方式,即通过议会立法公开废除某些挂名闲职,1797年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取消了关税部门中的196个挂名闲职。第二年,又废除了土地税审计员职位。

初步的成果鼓舞了改革派。1810年,下院任命闲职调查委员会,对政府各部门的官职设置进行全面调查。该委员会发现,各部门仍有242个挂名闲职,每年薪酬近30万镑,其中一部门属领干薪者,另一部门全部或主要依靠代理人履行职责。委员会建议,前一类予以废除,后一类加以合并,以减少编制。改革法案于1813年通过下院,但被上院否决,致使这一改革搁浅。为克服改革阻力,下院于1817年采用了赎买办法,宣布某些高级闲职取消后,原任职者可享受一笔固定年金。与此同时,下院通过一系列法案,调整了财政部、大法官厅、铸币局等部门的职位设置,取消了部分闲职,规定请人代官者期满时必须终止。通过上述措施,政府闲职逐步减少。到1834年,闲职总数降至100个左右,每年的薪酬减至10万镑以下。

该时期改革的另一内容是统一文官薪酬方式,这方面的改革同样是缓慢的、不彻底的。在1782—1797年间,国库、国务大臣官邸、邮政部、军需处等少数部门开始试用工资制,但个人取小费和礼金的习惯并未明文禁止。像海军部、作战部、食品供应处等大多数部门仍沿袭旧制,文官薪酬继续由工资、小费、礼金等多种形式构成。

1797财政特别委员会的建立给予这方面的改革以巨大推动。根据该委员会建议,国库部门首先下令禁止个人收取新年礼金,随后国王颁布旨谕,命令作战部将小费收入集中起来,建立了工资基金。1800年的枢密院令把工资制推广到海军部。此后,议会连续通过数项法案,对关税、印花税和大法官厅等部门的小费征收作了一系列限制性规定。这样,文官的非工资性收入逐步被取消,单一工资制被越来越多的部门所采用。不过,在以后很长时期内,仍未建立统一的工资标准,级别划分、工资数额、晋级方法等均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因而在不同部门中从事同类工作的文官往往工资差额悬殊。

与此同时,退休文官的福利待遇也发生相应变革。自1797年起,在关税和国产税两个部门中首先试行等级退休金制度,其办法是:因健康、能力等原因提前退休、任职不满10年的文官退休金为原工资的1/3;任职10年以上,年龄在20—60岁之间者退休金为原工资的1/2;任职15—20年以上,年龄超过60岁者退休金为原工资的2/3。试行效果良好。因此自1810年后,这种方法推广到其他各部门。退休基金从在职文官工资中扣除。扣除的比例统一规定(1829年)为:年工资100镑以上者扣除5%100镑以下者扣除2.5%

在早期文官改革中,难度最大、成效最小的是文官录用与晋升改革。1780年,关税部门首开先例,实行文官试用期制,但在以后45年内没有任何新进展。1797年,几名政府专员在调查报告中对恩赐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他们指出,既然文官报酬由国家支付,由个人任命文官是不合理的。他们建议由财政部统一任命文官,实行试用期制,以保证文官真正能够胜任工作。由于政府对此建议不感兴趣,调查报告被束之高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恩赐制弊端更充分的暴露,人们对文官现状的不满情绪日益增长。1809年,下院尖锐批评文官录用中的腐败现象。一位议员指出,收取佣金、买卖官职在各部门中都普遍存在,甚至有人公开充当经纪人,创办机构,专门经营官职买卖业务。(E.W.科恩:前引书,第65页。)下院要求政府对文官录用中的腐败现象进行全面调查,但由于政府的反对未能形成决议。

1825年,军械署着手试行更规范化的三年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文官领取每年90镑的标准工资,期满时根据试用效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人员的年龄限制在16—30岁之间。军械署的经验得到1828政府财政收支委员会的充分肯定。不就,财政部也采用试用期制。财政大臣在1833年备忘录中宣称:国王属下的所有重要官职均应由有能力履行相应职责的人担任。为达此目的,应制定一套严格而可行的规则。备忘录建议其他部门学习军械署、财政部的榜样,努力提高文官素质。这份备忘录说明文官录用方法与文官质量问题已引起政府注意。不过,试用制只能起淘汰低能的作用,不可能选拔出优秀人才。1834年财政部按31的比例尝试差额考试录用制,但这一试验到1841年宣告终止,终止原因及试验结果没有任何新万博记载保存下来。因此,直到19世纪中叶,即使在少量实行试用制的部门内,文官队伍的质量也没有根本改善。

1782年起,个别部门(如财政部)开始推行文官分级制,但晋升依据完全凭资历和工作年限,而不是凭才能、勤奋和实绩,因而低能者和工作消极者无法淘汰,政绩突出者难以得到提拔,即使不学无术、懒懒散散,主要达到一定任职年限,照样加官晋级,结果冗员充斥,效率低下。1821年和1834年的两份财政部备忘录都对这种晋升方法提出批评,提倡改用功绩制,即按工作实绩晋升。但由于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备忘录等于一纸空文。直到1848年,政府工作效率仍未有明显改观。

总之,1780—1840年间在有限范围内进行的点点滴滴改革,改善了财政账目与审计方法,减少了政府中的挂名闲职,限制了文官营私舞弊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行政开支,提高了文官队伍的廉洁性,这是早期文官制度改革的主要成就所在。据统计,仅在1821—1832年间,文官职位就减少了5758个,文官费用支出降低了965240镑。在提高文官质量和政府工作效率方面,因缺乏切实有效的措施,变化微乎其微,但问题已经提出,根本改革录用和晋升制度的必要性已为社会普遍承认。这些都为19世纪中叶文官制度的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程汉大著:《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7月第1版,第八章,第386390页。

引证材料:国际法理论的诞生:源自对战争与和平的反思

格老秀斯意识到17世纪时,造成人类痛苦的最深层次原因在于不断崛起的领土国家间为了争夺利益而进行的频繁斗争,于是他将全部的注意力置于提供一套规则,调整国家间的关系。在其巨著《战争与和平法》中,无不充满对战争的思考和对和平的向往。

      ——摘编自李明倩:《<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近代国际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

 

新万博概念:国家主权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是一个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在国际上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国家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本国的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独立自主地决定、处理本国的内部和外部事务,其他国家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犯或干涉。

                                                            ——据百度百科

 

补充材料: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

三十年战争是欧洲从封建时代跨进资本主义时代、中世纪国际关系转入近代国际关系交替时期在欧洲所爆发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战争。这场战争是欧洲各国争夺利益、树立霸权的矛盾以及宗教纠纷激化的产物。战争结果影响了欧洲新万博发展进程,催生了近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诞生,促进了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也推动近代外交制度的建立。

       ——据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史学聚焦2国际法的奠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引证材料:国际法的开端与实践: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和约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签订的和约是国际关系史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对近代国际法学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促进作用,表现在:首先,开创了以国际会议形式解决国际争端和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其次,在实践上肯定了早期出现的一些国际关系准则;第三,创立了条约必须遵守、对违约国可施行集体制裁的案例;第四,破除了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体制的世界主权论;第五,在西欧开始确立常驻外交代表机关的制度。

        ——据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新万博概念:国际关系与国际法

     国家不能孤立而存在,任何国家都不能不与其他国家发生交 往。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在国际关系中形成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 章制度就是国际法的内容。

                        ——据王铁崖:《国际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

 

补充材料1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它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际法的制订者是国家;在强制实 施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也不同,从强制执行机关来看,国际法集中而国内法分散。在国际上,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主要依靠国际法主体 — — 国家本身,依靠国家本身的行动。

                         ——据王铁崖:《国际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

 

补充材料2国家主权理论

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法学家、近代资产阶级主权国家学说提出者让·博丹(1530-1596年)在他的著作《主权论》中,第一个系统提出和论述国家主权学说。他认为,主权是一种抽象的至高权力,归属于国家。主权超乎国家和臣民而存在,不受法律限制。它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永久性;第二,最高性;第三,不可分割性。博丹认为主权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立法权;宣布战争、缔结和约的权力;任命官吏权;最高裁判权;赦免权;有关忠节、服从的权力;铸币权;度量衡的选定权;课税权。博丹的国家主权学说摆脱了宗教神学的影响,第一次系统论述了国家主权的产生、性质与内容,为当时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论证,同时也对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摘编自《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引证材料2《秦律》对赋役制度的的规定

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秦律》的主要内容之一。《盗律》中明确规定,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在《法律答问》中,有一条律文私自移动田果("盗徙封"),要判处""刑(剃去鬓发,表示犯罪)。因为移动田界乃是对私有土地的侵犯,所以要处刑。

秦简律文也集中反映了秦王朝对农民的残酷剥削,秦简中的《田律》、《仓律》就是有关田租剥削的法令,《徭律》、《戍律》、《传律》等就是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法令,这些律文规定是十分严苛的。如征发徭役时,应役农民“不会”(不按期报到),要用荆条或竹板打脊背五十下,如果逃亡,还要加倍处罚。《中表律》还规定,服兵役期满(“日卫备”)归来的农民,若无文券证明,即罚戍边四个月。

——摘编自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6

 

秦律对逃避赋税和徭役的行为也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秦律·傅律》为防止逃避人口赋(即人口税),规定隐匿成年男子,以及申报废、疾不实,里典、伍老要处以耐刑;在户籍上弄虚作假的民户、典、老、同伍都要被罚“赀甲”、“赀盾”,并判流放刑。

——摘编自王俊编著:《中国古代赋税》,中国商业出版社,北京,2015.5,第49

 

引证材料3秦朝赋役制度的价值

秦代的赋税制度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其赋税形式和税制变化与封建割据封建统一及其生产力发展状况相一致。秦代财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既首创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赋役制度的体系,又开拓了秦代独特的税制结构,因而秦代的赋税制度显示了其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这一赋税结构产生了土地私有制,服务于土地私有制,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中国封建经济由此而得以发展。

 

引证材料4秦朝赋役制度的影响

秦朝的赋役非常繁重。百姓验地交田租,按人口纳口赋,此外还有种种苛捐杂税。男子一生中至少要为国家服兵役两年,实际上常常不止其限。……据估计,秦朝日常从事当兵服役的劳动者达到壮年男子的三分之一,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0年9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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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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